2010年3月15日星期一

《歲月神偷》到底偷走了甚麼?

(原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2010年2月28日)


羅啟銳導演的《歲月神偷》在柏林影展得獎..........導演凱旋歸來面對記者時,提到他將個人童年經歷變成電影,那股衝動源自所謂「80後的問題、大家的迷惘,社會上又見到很多負能量」,他認為「60年代長大的人沒有怨言」,只會設想如何解決問題。導演似乎暗示他們那一代刻苦耐勞,務實進取,比「迷惘」的新世代更優越。

《歲月神偷》裡有一場十級颱風,飾演父親的任達華眼見房子被毀,大叫「最緊要保住個(屋)頂」,一家人於是合力保護家園。今天「80後」反高鐵撥款,也是為了保護(別人的)家園,爭取社會公義。新世代的「怨言」,不一定出於「迷惘」。筆者不是「80後」,也不想把問題簡化為「世代矛盾」,然而導演作為戰後嬰兒潮一代,通過殖民地教育晉身社會精英階層,上述言論顯然是眷戀昔日成功經驗的舊調,強調以「獅子山下」精神逆境自強,順勢感慨一代不如一代。

12年前由張婉婷導演,羅啟銳編劇的《玻璃之城》(1998)趁著主權移交的時機,緬懷悼念殖民時代精英主義的沒落;《歲月神偷》歌頌草根之餘,仍未脫離精英階層的目光。影片在上環永利街戰前唐樓作實景拍攝,回首早已失落的社區鄰里關係,又借月餅會、街邊露天理髮店、天台小學、當舖、舊式戲院等,企圖重塑70年代的某些庶民生活面貌,並透過催人淚下的情節,叫人珍惜親情,再加入「一步難一步佳」和「做人總要信」等勵志箴言。表面上借懷舊手段憶苦思甜,仍不時流露精英意識,例如影片中的西式喪禮與西式墓園,就是與主角的草根生活徹底割裂的美學考慮。《玻璃之城》的港大生嚷著「We are the best」,《歲月神偷》的名校生就不斷在運動場上嚷著「We are the best of the best」。它在懷香港的舊,更是在懷英式貴族名校的舊。


《歲月神偷》不是《新難兄難弟》(陳可辛導演,1993)那種挪用粵語片情節及角色的懷舊遊戲,也不像《老港正傳》(趙良駿導演,2007)那麼強調不同年份的符號堆砌,而是透過小孩的眼睛倒映創作者記憶中的那個香港。好處是避開了粗淺的歷史歸納,同時避開《玻璃之城》那種煞有介事與大歷史強行接軌(偏要在97年跑到倫敦撞車)的弊病;然而它也取巧地繞過歷史和政治。

即使提到大哥女友的家人因「香港很亂」決定移民,卻對六七左派暴動後的人心浮動絕口不提。大哥赴京治病的時間應是文革期間,但京城的政治動盪亦遭消音。這是以小孩作為主要敘事者的便利,一方面減低故事的沉重與悲劇感,另方面也可以避談政事,把不太「和諧」的東西暗中偷走。即使劇中小孩偷了一面英國國旗披在身上,即使故事裡出現貪污的洋人警察,政治仍被電影的浪漫色彩厚厚蓋過。

儘管如此,片中兩兄弟的角色仍可分別解讀為「前九七」與「後九七」的象徵。大哥羅進一強調競爭(跑第一才算贏),以過人幹勁贏取上層社會(富家女)的注目,企圖透過殖民地教育,爭取階級向上流動的機會,可是大限臨頭急需換血,還得赴京就醫。(血癌難道是 SARS 的隱喻?)小弟羅進二就根據祖母指示,把喜愛的東西一一棄掉,拋入苦海,其中就包括了英國國旗(告別前宗主國的象徵相當明顯)。

大哥猶如麥嘜,擁抱殖民地時代的優越感;小弟就有點像麥兜,但他不笨,懂得倒背英文字母,只是頑皮搗蛋而已。(麥太呢,當然是吳君如了。)兩兄弟一同在北京醫院眺望窗外目睹死亡,更可解讀為港人面對六四傷痕的震盪。創作者未必有意暗渡陳倉,觀眾自行作符號閱讀卻未嘗不可。


假若撇開這些符號閱讀,影片中的純愛初戀、絕症橋段、突如其來的天災、父母輩的無私偉大,卻十足煽情肥皂劇。刻劃兩代間的矛盾與關愛,它遠遠不及《父子情》(方育平導演,1981)真摰深刻。

儘管藉著大哥的初戀觸及階級分歧,然而最突顯貧富懸殊的一幕──大哥帶著他的紅劍魚到半山探望女友──卻未免刻意得笨拙。他既然是當年貴族名校的學生,身邊同學該有不少富家子弟,平日耳聞目睹,斷不會來到女友家才這麼吃驚。大哥最後倒地的一場,幾經轉折安排父母與女友輪流出現,又相繼走開,還要配上小孩眾聲合唱〈蘇格蘭藍鐘花〉,更是極盡催淚濫情之能事。


主要角色雖來自社會低下層(他們賣的是踩在腳下的皮鞋),但仍延續《玻璃之城》那份沉緬老好日子的情調(英文老歌、殖民地時代精英學府),著意經營感性浪漫,即使生活艱苦,貪污猖獗,甚至「死人塌樓」,調子依然輕盈得要命。

影片曾一度易名《1969 太空漫遊》,導演解釋是由於故事發生在人類登月年代的緣故。飾演羅進二的小男孩愛把玻璃魚缸罩在頭上模仿太空人。影片裡的老香港歷史影像,就是在男孩透過魚缸玻璃觀看四周時出現,因此那些影像都是彎曲變形的。

《歲月神偷》借「羅氏皮鞋」一家四口重現的香港,其實是一個隔著魚缸玻璃觀看的香港,是那樣不實在,徒具外表,彷彿觀眾頭上也給罩了個玻璃魚缸,看到的無疑是又一個虛幻的「玻璃之城」。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未來 ---- 那裡很好玩,為甚麼我要回來呢

有一種人,永遠活在未來。

安慰別人都時我們都說:「不要再活在過去了,活於現在,前面還有路呢!」

而這種人,大概是矯旺過正吧!
不活在過去,也都跳過現在,他們索性活在未來。

這種人有個共通點--他們很有魅力、開朗、積極、極之懂得享受,慷慨非常而且時刻正能量充足。他們像天使般,永遠朝着好處想,而且他們會瞬間為你解決棘手的問題,帶你勇於面對煩惱,以致於可使大家盡快回到快樂的軌道上,

在團體中,他們最能帶起氣氛,有他們在,你很難感覺到悶場,甚至產生一種人與人之間強烈的親近感。

他們很多話、很浮誇,酷愛計劃事情;片刻後的事,他們也不去想;他們只計劃他們的理想,他們的玩樂,以及下一個大計。

「來吧來吧!復活節的旅行到長灘島吧!我請你啊!輕鬆一下,住在別緻的resort幾天吧,浸個spa,來個古法按摩,夜晚可一起看星星和喝martell,爽吧? 第二天去玩水上電單車和買貝類,你可知道,那裡的貝殼可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呢!」

「嗨!加入我的俱樂部啊!這裡很好玩呢,遊艇高球wakeboard紅酒甚麼都有!我啊,在這裡認識了誰誰誰誰,哎呀,他是個好玩的白頭翁!下星期就要坐他的私人飛機都泰國走一轉!」

「唏!怎麼整天勞勞役役的?來,我和你計劃一下,在遊客區開個有格調的畫廊吧!每天就只對住美麗的畫,優哉悠哉乎!別這樣奔波了,想一想下午茶到哪裡喝啊!我帶你到個好地方!那裡的椰青最出名!我做了幾十年人,那椰青啊!就令人一試難忘!」

和他們一起,你會感到好開心,好忘我,並且充滿希望。單是聽他們說事情,就產生「無憂無愁」的感覺,腎上腺上升,心情變得大好。他們會說,如此如此、這般這般,

快活、忘我、狂喜、快樂、愉悅、多話、誇張、情緒及活動力亢進……很像吸吃安非他命吧。


2010年2月21日星期日

半生瓜

我向來都不吃苦瓜。原因無他,就是因為覺得它苦。有那麼多其他蔬菜不吃,幹啥要叫自討苦吃!

這狀況在七天前悄悄地改變了。

一星期前的今天,即是 「大年初一 plus 情人節plus毛毛細雨」那個「好日」,忙了大半天,已半死(大吉利是)的我,饑寒交迫、缺水缺量兼缺collagen,在晚上9點9,終於可吃晚餐!
二話不說,三步拼作兩步衝到樓下「茶記」來個「是日晚餐」。

(FYI ---- 茶記當天是「加三」的。)

Oh My God!!!!! 「是日晚餐 ---- 涼瓜炒牛肉」!!!!!
算,淨食牛肉。

飯菜來了,我先狼吞了美味的「味精例湯」,然後就「牛肉送飯」。

不知怎的,是否因為太缺乏點蔬菜的關係呢,在那時我突然有種衝動,就夾起了一片涼瓜。
先把涼瓜在「憲汁」裡「沖個涼」,然後緩緩往嘴裡送。
咦!意想不到地,竟覺得味道不錯,甘甘的、熱熱的,口感不賴。

一片又一片,我竟然 KO 了整碟「涼瓜炒牛肉」。

*****

昨晚一班朋友到朋友C家拜年去,吃齋。

不知是誰,談起最近發覺自己開始吃起苦瓜來:「我啊!真是自懂事以來,也未吃過啊….最近都不覺得「涼瓜苦」的說…..」

我正想插嘴,表示我也一樣的時候,朋友Y問吃苦瓜的朋友:「哈哈,你就三十了嗎?」

( =.=’’(汗) ) 是,如你、和妳、和你們一樣,我認….我是對「29+1」有點敏感。

我很驚訝地問:「吃苦瓜代表三十嗎?」(有點心虛,原本想說的,當然也gwood一聲吞進肚子裡了)

朋友們開始你一言我一語:
「是呀,人都說,年到三十,都會突然覺得苦瓜不再苦了…..」
「對呀對呀,人年輕時候,多嫌苦瓜太苦嚥不了。直到一天,大概是三十上下吧,不但接受了苦瓜的味道, 甚至愛上它的甘味……。」
「你們不知道,苦瓜有一個別稱,叫 「半生瓜」嗎 ------」
「甚麼?」
「即是一接受到苦瓜的一天,就代表你人生已走了一半…….」
「不是吧….我才廿幾…..我….. 」
「不不,意思是前半生大多沒怎吃苦頭,走過大半人生者往往才懂得苦瓜那苦盡甘來的美妙滋味。」
「是啊,原來苦瓜的苦澀,沒什麼大不了!甘甘地,還帶點甜………」我,當場啞口無言。宣布愛吃苦瓜,宛如告訴別人,自己的人生已是經過風雨,有一番歷練。

哎,是誰這麼有詩意,把「苦瓜」來改這麼個「張愛玲」的名字呢?


2010年2月8日星期一

畢安 - 不安於室

羅拉想做總統夫人 傳記爆料畢安各自偷歡

(明報)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05:10

【明報專訊】畢彼特 (Brad Pitt)與女友「羅拉」安祖蓮娜祖莉 (Angelina Jolie)的分手傳聞甚囂塵上,曾替流行曲天王米高積遜 (Michael Jackson)撰寫傳記的美國 暢銷作家Ian Halperin,在新著Brangelina: The Untold Story Of Brad Pitt And Angelina Jolie爆料指「畢安戀」隨時結束,原因是他倆關係早在兩年前已經破裂,加上各有秘密情人,不玩完才怪!新書又透露羅拉回復單身後,將會瞄準政壇,立志「升呢」做總統夫人!

據新書透露,維繫5年的「畢安戀」早已名存實亡,原因之一是坦承雙性戀的羅拉,在過去4年至少擁有十多個性伴侶,其中一名年僅21歲的女星,便維持長達兩年的秘密關係。在90年代中期曾跟羅拉拍拖的美日混血女星Jenny Shimizu爆料指,羅拉佔有慾很強,「你得隨傳隨到,並滿足她所有需求」。


假如羅拉跟畢仔分手,下一個目標將不會再是荷李活 明星,而是像法國 第一夫人布魯尼(Carla Bruni)般,把目光投放到國際政壇上,「她以美國前總統甘迺迪 夫人積奇蓮及英國 戴安娜 王妃為學習對象」。

至於畢仔亦非專一,據報他在3年前出席康城影展期間,邂逅一名蘇丹 模特兒Amma,兩人曾被目睹不止一次約會;另外,當他心煩意亂的時候,又會向「俏嬌娃」茱芭莉摩亞 (Drew Barrymore)訴苦,「他倆份屬好友,但是否情侶關係?便不得而知了」,知情人士說。至於他分手後會否重投「前畢嫂」珍妮花安妮絲頓 (Jennifer Aniston)的懷抱?恐怕機會甚微,原因是前妻嫌他「污穢」云云。

究竟「畢安戀」何時玩完?據熟悉他倆的友人透露,早在兩年前便應結束,可是兩人都拒絕放手,才一直拖拉至今。不過,原定今年初舉家到加勒比海小島度假,最終在兩人爭吵不休的情况下,上月臨時取消行程,相信以後亦未必再有機會同行了。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我食人間煙火

我認識一個很漂亮的廿多歲的芳齡女孩。

鳳眼,高鼻,小嘴,皮膚白得很,肩小,個子小,笑容甜甜的,典雅的,含蓄的,聲音細細軟軟的,就有一種氣質。

總之一看到她,彷彿超然於物外,從外而內又到番外,用「清雅」來形容都不夠貼切;就只能用「不食人間煙火」來形容。

認識她一段時間後,知道原來她是個能歌善舞的姑娘,而且琴、棋、書、畫,都很精;並且有個很優雅又古典的名字。

很難不去聯想到,她的家庭背景、她的成長、她的空餘時間都怎麼用,她的生活空間和內心是何等美麗又脫俗。

我呢, 好像剛剛相反 =.=

大動作,喜怒形於色,經常笑得儀態盡失,傻傻的,又好眼淺。

甚麼甜酸苦辣呀,柴米油鹽呀,七情六慾呀,喜怒哀樂呀,恩義情仇呀,金銀珠寶呀,吃喝玩樂呀,車來攘往呀,紅黃藍綠呀,等等等等……
不知怎的,就是覺得很吸引,很難捨棄:我總不能自拔地為之著迷。

有時將快樂和痛苦放得好大,好大;
有時又將喜歡與不喜歡都拿來膨脹一番;
而且總是瞎眼地用些堅持和拼勁,去追求成功感和滿足感。

哎吔,我最愛食人間煙火了!

2010年2月2日星期二

矛盾

身邊的男仕們都這樣形容自己:
我的優點是靚仔,但同時缺點亦是我太靚仔
(額、、-_-|||)

見工的時候:
我的優點是很專心做一件事,缺點是,有時真的太專心了,稍為忽略了周圍的人
(然後假笑)


呀媽指住個仔話話:
我好錫佢,不過就係錫佢錫得滯,唉 ~

唉 ~唉 ~唉 ~
我想死,但係又唔想死 =.=

2010年1月23日星期六

Because because

朋友E說,參加一個組織,就是為了做事時可以「出師有名」。

好一句「出師有名」。

舉例說,假設他想結識某某人,就向那人說自己的組織邀請他吧!

又例如,假設他想搞個踏單車加巴比橋的活動,就以「增進親子溝通」爲由,組個親子旅行;再加「環保」主題還夠受歡迎呢。

推而廣之,又再例如,想推出一個計劃、一項創業,就說自己做了多少多少研究,外國/日本經己新興起來一段時間了,自己把它給帶來香港。

好像沒個原因就好怪似的。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到某處去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做這件事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學一樣東西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結識你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選擇這個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說句話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想起甚麽甚麼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這樣那樣嗎?

都沒人會信吧!
我們都習慣問"pourquoi" (for what)
也習慣聽些容易接受的答案。

嗯,最近我剪了個短髮,不喝 cappuccino 喝 latte ,而且hi-fi都在播蔡琴老歌。

你總會問我爲甚麼吧?

Ok,ok。
來讓我想幾個樘而煌之的原因。


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

四字真言

那天和友人到廣州買東西。

廣州的街道不比女人街人少,貨品不比女人街便宜,但,離開了香港本土,就總有種「旅遊」的心情(那怕只是祖國的廣州 =.=)。

我們逛得樂極了,簡直不知時日過,居然一口氣逛了近六小時!!

累極了,回到酒店,二話不說即刻衝到浴室來個熱水澡!

噢!

在熱水爐的廣告招紙,寫著四個字 ---- 四個令人看到就好放鬆,好放心,甚至好窩心,看到連勞累都給消掉了一半的詞彙 ----「恆--溫--恆--壓」

「恆溫恆壓」!

I’m loving it ~

我們需要的就是這個吧!




2010年1月18日星期一

有多久才會感到厭倦呢?

對一件物件、一些事、一種食物、一個人、一些團體、一種生活、一種模式,過多久,你會對之感到厭倦,甚至想到厭棄呢?

很多事物都很美麗,很多東西你都不會捨棄,有的事情你很熱衷。

有一天,有一刻,你會對它們/他們泛起「厭」旳感覺嗎?

新出的流行曲好聼極了,你連續「煲」了一百次都不厭,還沈浸在歌詞的意境裡,把旋律哼了又哼。
但,總是有一天會膩的吧。

朋友H在五星級酒店F&B工作。
他每天都可吃一流美食:日本空運士多啤梨啦、安格斯牛扒啦、法國新鮮生蠔,世界各地佳應有盡有。
但他告訴我,早在入職半年後,就吃厭了那些初時覺得很「正」、「食極唔厭」和「食多多都得」的食物。再名貴、再香的美食,每天對著八至十小時,都給吃膩了!
你想不到,lunch他情願去「食麥記」!

朋友S眉清目秀,皮膚嫩白,穿青綠色最好看!穿淡色卻不怎麼起眼。
那天,她想買件外套,男伴竟說:「黃色吧!綠色是好看,但……新鮮感嘛!」

「新鮮感嘛」-------
人,就是這樣。
數不完的例子,聽得我都汗顏。

我們都聽過太多美麗的承諾,也曾說過為數不少動聽的話,以「此時」去保證「彼刻」。有用嗎?都兌現了嗎?

保持ever-green,是亙古的難題;時日過去,好像甚麼也會動搖。

2010年1月4日星期一

可忍而不忍之

「小不忍則亂大謀」

你同意這句名言嗎?

為人處世,如能忍辱負重,就是有涵養、胸襟寬廣和目光遠大的象徵。

好像越王勾踐忍辱負重臥薪嚐膽,得以復國;韓信忍受胯下之恥而最終成就大業。

還有很多很多其他例子,隨便都舉到三五七個。

好多人心中都有好多「大謀」:創一番事業啦、買車買樓啦、識個有錢人「帶契」下啦、娶個有樣有身材有知性美又唔洗你養埋(最好人工高過你)的老婆啦…等等等等。

不過我覺得,想要成就心中的「大謀」,不斷的「小忍」,反而弄巧成拙,令事情更糟。

在小學的時候,我聽過一個故事:

***
在一個和平美麗的鄉村,住了三個村民:阿樹、阿丁和阿山。

他們為了要達到成就和諧的氣氛,過快樂的日子,因而定了一條規則,就是:「除了是原則性的問題,其他小事一概要忍讓,總之不能開火,並最好臉露微笑。」

噢,多美好啊!

有一次,阿丁阿樹一起捕魚,阿丁不小心拿了阿樹網到的魚,阿樹本來心有不滿, 但為了省下爭坳,就笑笑口當無事發生。
阿樹不小心折斷了阿山新栽的其中一棵樹苗,阿山也為了省下爭坳,無作追究。
當然了,當阿山所養的小狗,咬傷了阿丁所養的小雞,阿丁也不會出聲。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了,村中三人都生活得很和諧,氣氛都很是融洽。

但,當三個月過去了,三人都感到越來越不對勁;心中的怨氣日漸增多,胸口都好像每天被甚麼頂住似的,甚至漸漸達到「忍無可忍」的地步!

一天,阿山在澆花時,不小心就把一滴水,給濺到阿樹的衣服上。

就因為這麼小一件事,阿樹居然大罵起來!他罵得起勁來著呢!阿山也不甘示弱,一下子就互數不是,還數都阿丁的頭上來;就這樣,連阿丁也加入罵戰了。

他們甚至要打起來!

***

其實結局也不用我多說,當然是「悲劇收場」;而且,故事教訓我們:人與人之間要多作溝通,才是達成和諧的基礎說的。

看!其實「小忍」才亂「大謀」呢!

很多時候,「不忍」,比起「忍」是更來得有智慧,對事情其實也較好。
「百忍成金」,也不是能應用於所有場合。

就如在故事中,「忍」不是辦法,要真正達致融洽的世界,是在於經常作出理性的溝通,適當程度和方法的發洩,進而令大家達到共識,令社會達到進步,令氣氛和諧、令人心開懷。

你,還會「忍一時風平浪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