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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

搞藝術的生意人

朋友Y正在經營一間有關藝術創作的公司。

最近他說:「最近看甚麼人都不順眼,是怎麼搞的。」

朋友W應道:「啊!看你是變成藝術家了。」

朋友Y思量片刻,應道:「哦,也許是個由生意人轉化為藝術人的transformation…」

朋友W打趣道:「對,從前你是個生意佬,你眼中呢,人只分兩種啊,就是買你產品的是『好人』,不買你產品的『不是好人』。」

朋友Y說:「這不精確,或者是,『有potential買我產品的』或『和我合作的』或『幫助我的』, 都被歸類為『好人』,簡單說就是『全部人』或是『大部份人』。
因為啊,一想到他/她會給錢我公司,或替我公司make money,我就很難去計較他/她的任何缺點或不順眼的地方; 哪怕是再大錯誤,只要不是傷天害理,他/她在我心中都是及格的。
但藝術人呢,總是有『藝術家脾性』的,別人稍微『歪一歪』,就總會看他/她不順眼,像是『老鼠屎效應』:哪怕只有一粒綠豆的小,整煲粥也不會再令人想吃;名副其實的雞蛋裡挑骨頭,最近看甚麼人都不順眼,就是那種令人反胃的感覺。

朋友W接道:「藝術家總有自己一套,腦中有一把奇怪的尺,不是直也不是曲的,大概是『不規則』的吧 。」

朋友Y說:「噢….我真替自己悲哀,我不要淪為藝術人啊。」

「淪為藝術人」這句不無道理,就是因為生意人看事看人的角度很廣,生活態度積極樂觀,而藝術家不免很容易有點轉牛角尖的傾向。

看來,「藝術」這門生意是不易做的呢!

2010年12月4日星期六

青雲路

很多人找過我談生意。

有的說夾份、有的說買盤、有的說franchise、有的說注資、有的邀請我注資,各行各業、各色其色、林林總總、有大有小。

由我開始踏足「創業路」到現在,找我「傾」的人,多不勝數。

記得當時我還是剛起步,簡直可以用「甚麼都談不上是」 來形容自己。朋友A (男/4x歲/biz consultant/ consultant公司擁有人)就很看得起我,他提供了很多合作空間予我,而且從財務知識到營商手法,無私的和我這商界的黃毛丫頭分享了很多。

在我的公司「vission很大、規模很細」的時後,朋友N(男/2x歲/ 自稱失敗過7次, 現在是2間成功公司的CEO) 竟然說要買我公司的股份,至少懇請我容許他注資。當然,他也是我的導師,在我心目中他是英雄,教我的東西我一世也不會忘記!

到我公司「愈戰愈勇」,周轉金額日漸提升但又差點身陷險境時,朋友H(男/5x歲/ 大有錢佬一名)就提議和我一起開拓業務支線和新業務的可能,我們談又談,談又談,談了又談,主要他想說「錢不是問題」。他是我的貴人、是我的天使、是我的守護者,他身體力行感染我,以他寶貴的人生經驗和營商經驗來引領我到全新的領域;他的金錢觀和世界觀豁達又充滿智慧,他的說話我一生受用。

後來後來後來,還有很多很多其他其他。

我好想多謝他們每一位,我要很衷心很衷心的向他們道謝!「多謝」一百次也不夠。是他們令我和我的公司成長起來,他們每位都好有誠意,他們都教導了我很多很多。

人都愛說,「做生意的世界」盡是爾虞我詐,甚至斷言「無奸不商」。我想回應兩個最簡單的字,「非.也」!!

其實商業社會是最有溫情的!我們關心彼此、我們扶助彼此,我們的理念裡充滿愛與和平,我們的行動充滿包容和感激。我們力求進步,協助彼此成長,共同面對挑戰。這樣說很老土,但我們想令世界美好。

最重要的是,我認為新一代做生意/ 從事商業活動的人都很注重「互相尊重」和「回饋社會」。
我要向每位商家致敬!!!!!

2009年12月20日星期日

Google Books

Google Books – 最先令我聯想到的是版權問題。

不過,朋友P說:「Google一定是想到:真正喜歡那些書本的人,都一定會想擁有該書的hard copy,所以, Google Books 的發展,其實是有利於出版寫及書商。」

有道理,有道理。就以我自己為例。

我是名副其實的book worm ---- 有一屋的書 ---- 都是我的摯愛!拿著書本的感覺,和在螢光幕上看書,是截然不同的。應該還有為數不少的人,鍾愛拿著書翻書的感覺,得這才是在看書。

就好像拿紙筆寫作,與在鍵盤打字是不同的;
又好似買票到戲院看戲,和租碟看,真有天壤之別。

再看Google Books,其實很多書,都沒有「完整檢視」的;那些「有限預覽」看得我都心癢癢的,想按個鍵就到Amazon把書買來!

所以嘛,所謂「Google 已經與作者和出版者達成突破性協議」,to a certain extent ,都是招萊的一個方法吧!

不過,哪管它招萊不招萊,任何創意與創業,只要有自己的理念,本著令世界成為better world 的心、令人類進步的目標、令生活更添色彩更添熾熱的那團火,都一定是好的。

Google 技術長暨共同創辦人表示:「Google 的任務是要匯整全球資訊,並徹底擺脫地理位置的限制,讓大家能隨處取得、運用。今日我們與作者、出版者以及圖書館攜手合作,朝這個目標邁進了一大步。雖然 這個和解協議帶給我們雙贏的局面,但是最大的贏家其實是讀者,分散世界各地的書本知識現在近在咫尺,垂手可得。」

很偉大啊!

I love Google !!!!!!!!

2009年11月20日星期五

唔係急最緊要快

天下的老闆都一樣吧。

才跟你說:「我們plan要做呢樣,做了先丫!」
不消一刻又會說:「這分文件好緊急,做了先丫!」
「轉個頭」又在你面前出現,拿著個file,說:「這個好緊要,要趕住給某某, 做了先丫!」

即是先做那一樣呢?

面前已有好多deadline;又kick off 新project,做做做,如火如荼;隔天又說有新idea要趕工。

打工仔想問:老闆係咪當我地係超人;老闆係咪當我地係人。

那天和朋友K和他的兩個同事一起到尖沙咀happy hour,他們好像怨氣很重。

K說:「他(老闆)每說完一樣野都例必加句『拿,呢樣好急,拍爛檔,幫幫手,趕起先。』…」
另外一位同事說:「係啦,句句都加呢句,壓力好大呀。」
再另一位同事接著說:「其實是否無樣急……」
先前一位就說:「點先迎合到佢,佢講晒啦,樣樣都趕,樣樣都做先。」
K說:「係啦,邊有咁多爛檔拍呀,做唔起咪又係我地『籟野』!」

看著他們你一言,我一語,我都不敢出聲…..

其實我想說:「我都係成日講他老闆講那句。」 (= =’’汗)

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剛開始踏上start-up路上時,我有個mentor。

他,從沒正式說教我做甚麼甚麼,但每次和他交談過後,都有「哦!是這樣的!」的感覺。

如果說,想通了甚麼就像是「叮!」著了燈一樣,那麼,和他談談之後,大概有「叮叮叮叮叮叮叮!!!!!!!」整屋的燈都亮了的感覺吧。

他年輕又聰明、學識淵博、為人謙厚、意志力強;談到創業的心路歷程時,他就是說得很到位;雖然他的創業已到了某個階段,但仍掩心中start-up的那團火,敘述時很真摯、很投入,而且不失幽默。

我被他深深吸引。

他教了我很多事情,分享了很多想法。

第一次到他公司時,是在吃過晚飯後。我們倆邊說邊走,到了office,參觀一會,開了瓶紅酒,再和他談了很久。數千呎的office,有大概三十個員工位子,我看著一枱、一椅、每一部電腦、每一個box file、每一分文件。

隨手拿起一分document,我說:「這些全都是你設計出來的嗎?」
他說:「是呀」

我們交流了很多恨多---- 起頭的艱辛、資金的運用、實務的困難、人事的複雜、路途的波折、彼此的理想 …… 大多數都是他在鼓勵我。

我嘆,由零開始,這麼有板有眼的一切一切,不是容易啊!真真正正的breakthrough 是何時呢?

他閃著智慧的雙眸,眉頭聚起,思量片刻,開懷的說:「每天都有breakthrough!」

每~天~都~有~breakthrough!

多簡單,多鼓舞!

這意味著:困難是可以克服的;基本上滴水是可成河,聚沙亦可成塔;而更重要是時刻爭取盡力spot opportunity,培養leverage的智慧。

「每天都有breakthrough!」這句說話,到現在我都時刻帶在身邊,refresh 自己呢。

2009年11月16日星期一

You're my Everything


To the world, you're someone.
To someone, you’re the world.

你是誰心中的全世界呢?
誰又是你心中的全世界呢?

有一段時間,我就當我的business是我的「全部」、我的「全世界」。

晚上都會興奮得睡不著覺!腦中永遠有很多新點子,很多人會給好多意見呀、建議呀等等 ---- 有用的、天馬行空的、學術性的、分析出的、經驗之談的、想起來就覺得很刺激。

一早起,就好像朝住目標進發,衝呀衝呀!做業務、做宣傳、見客、處理文件、洽談計劃、產品設計、物流運作、安排人手…... 怎樣也不覺得累!不是不想和別人分工(當然都有愉快地分工合作),而是,真的很想「做埋一分」啊!

我想,就好像初為人母的媽媽一樣吧!餵奶呀、換片呀、陪b玩呀、哄b睡呀、打針呀、檢查呀、買穿的買玩的呀……全都不想錯過。

身邊的其他事,別人的眼光,都變得不重要。
我有我的「世界」– 這新生的「寶寶」就是我的「全世界」呀!叫我不要太落力,誇張點說,倒不如「叫我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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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改變,是讀過 Michael E Gerber 的《E-Myth》。
他說: “Your business is not your life”

“Your business and your life are totally separate things.
Your business is something apart from you, with its own needs, its own rules, and its own purposes.
An organism, you might say, that will live or die according to how well it performs its sole function: to find and keep customers.”

當然Michael E Gerber 講了具體的 “turn key revolution”,真的獲益良多。

現在,我都不會用以前的態度去run 我的business。
怎麼說呢,不是不緊張,也不是 “hea”。而是,我不再好像以前一樣,衝動行事、 魯莽貪急。

想深一層,有誰會信賴一個常常步調很急,只有滿腔熱誠,但又忙得一頭煙的小女子呢?

相反,這半年來,我都會鬆容不逼地,和朋友吃個lunch,談談近況;悠閒的在個nice place歎個tea,整理一下思路;又或是和三五好友聚聚,天南地北。
這樣真的覺得很好!

不過,回想那些歲月,卻是一點也沒後悔啊。因為,那段日子過得充實而有魄力!
年輕時(現在也很年輕,哈哈哈哈),誰沒這個衝勁呢?


*special thanks to simi's permission for using her photo, thanks thanks



2009年11月11日星期三

迷你裙定律

每件事都最好遵守「Mini-Skirt Theory」。

Long enough to cover the subject, Short enough to be sexy.

先說開會:
又長又膩的會議,就算大家都在聽,也只是裝個模樣兒吧。
專家說,任何型式的會議,都最好在1.5小時內完成。

再說product presentation:
說一輪恭維話,show一大堆無用的samples,詳細過度地解釋這個那個
......
哎呀,入正題啦。
Presenting products 最好
維持在 15分鐘左右。

Proposal Powerpoint:
太短當然顯得無誠意吧;太長又會悶。
每版powerpoint都依足「7 by 7 rule」就好 ---- 7 sentences with 7 words or less。

舉辦聚會:
人數訂得太多,自然令社交質素及聚會價值稀釋;相反訂得太少,又達不到預期效果。

《超強人脈術》作者Honda Naoyuki就說:「如果凡是有意願的人都能參加,就會出現一些與原本旨趣並不吻合的成員。
「如此一來,將難以保證不會對其他成員帶來負面影響。
「要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最好能事先設定一個過濾參加者的機制,例如以『介紹制』來控制人數。」

寫blog嘛,這篇也算 “long enough to cover the subject” ,但為了 “short enough to stay interesting”,該來個ending了。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