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星期一

畢安 - 不安於室

羅拉想做總統夫人 傳記爆料畢安各自偷歡

(明報)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05:10

【明報專訊】畢彼特 (Brad Pitt)與女友「羅拉」安祖蓮娜祖莉 (Angelina Jolie)的分手傳聞甚囂塵上,曾替流行曲天王米高積遜 (Michael Jackson)撰寫傳記的美國 暢銷作家Ian Halperin,在新著Brangelina: The Untold Story Of Brad Pitt And Angelina Jolie爆料指「畢安戀」隨時結束,原因是他倆關係早在兩年前已經破裂,加上各有秘密情人,不玩完才怪!新書又透露羅拉回復單身後,將會瞄準政壇,立志「升呢」做總統夫人!

據新書透露,維繫5年的「畢安戀」早已名存實亡,原因之一是坦承雙性戀的羅拉,在過去4年至少擁有十多個性伴侶,其中一名年僅21歲的女星,便維持長達兩年的秘密關係。在90年代中期曾跟羅拉拍拖的美日混血女星Jenny Shimizu爆料指,羅拉佔有慾很強,「你得隨傳隨到,並滿足她所有需求」。


假如羅拉跟畢仔分手,下一個目標將不會再是荷李活 明星,而是像法國 第一夫人布魯尼(Carla Bruni)般,把目光投放到國際政壇上,「她以美國前總統甘迺迪 夫人積奇蓮及英國 戴安娜 王妃為學習對象」。

至於畢仔亦非專一,據報他在3年前出席康城影展期間,邂逅一名蘇丹 模特兒Amma,兩人曾被目睹不止一次約會;另外,當他心煩意亂的時候,又會向「俏嬌娃」茱芭莉摩亞 (Drew Barrymore)訴苦,「他倆份屬好友,但是否情侶關係?便不得而知了」,知情人士說。至於他分手後會否重投「前畢嫂」珍妮花安妮絲頓 (Jennifer Aniston)的懷抱?恐怕機會甚微,原因是前妻嫌他「污穢」云云。

究竟「畢安戀」何時玩完?據熟悉他倆的友人透露,早在兩年前便應結束,可是兩人都拒絕放手,才一直拖拉至今。不過,原定今年初舉家到加勒比海小島度假,最終在兩人爭吵不休的情况下,上月臨時取消行程,相信以後亦未必再有機會同行了。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我食人間煙火

我認識一個很漂亮的廿多歲的芳齡女孩。

鳳眼,高鼻,小嘴,皮膚白得很,肩小,個子小,笑容甜甜的,典雅的,含蓄的,聲音細細軟軟的,就有一種氣質。

總之一看到她,彷彿超然於物外,從外而內又到番外,用「清雅」來形容都不夠貼切;就只能用「不食人間煙火」來形容。

認識她一段時間後,知道原來她是個能歌善舞的姑娘,而且琴、棋、書、畫,都很精;並且有個很優雅又古典的名字。

很難不去聯想到,她的家庭背景、她的成長、她的空餘時間都怎麼用,她的生活空間和內心是何等美麗又脫俗。

我呢, 好像剛剛相反 =.=

大動作,喜怒形於色,經常笑得儀態盡失,傻傻的,又好眼淺。

甚麼甜酸苦辣呀,柴米油鹽呀,七情六慾呀,喜怒哀樂呀,恩義情仇呀,金銀珠寶呀,吃喝玩樂呀,車來攘往呀,紅黃藍綠呀,等等等等……
不知怎的,就是覺得很吸引,很難捨棄:我總不能自拔地為之著迷。

有時將快樂和痛苦放得好大,好大;
有時又將喜歡與不喜歡都拿來膨脹一番;
而且總是瞎眼地用些堅持和拼勁,去追求成功感和滿足感。

哎吔,我最愛食人間煙火了!


2010年2月2日星期二

矛盾

身邊的男仕們都這樣形容自己:
我的優點是靚仔,但同時缺點亦是我太靚仔
(額、、-_-|||)

見工的時候:
我的優點是很專心做一件事,缺點是,有時真的太專心了,稍為忽略了周圍的人
(然後假笑)


呀媽指住個仔話話:
我好錫佢,不過就係錫佢錫得滯,唉 ~

唉 ~唉 ~唉 ~
我想死,但係又唔想死 =.=

2010年1月23日星期六

Because because

朋友E說,參加一個組織,就是為了做事時可以「出師有名」。

好一句「出師有名」。

舉例說,假設他想結識某某人,就向那人說自己的組織邀請他吧!

又例如,假設他想搞個踏單車加巴比橋的活動,就以「增進親子溝通」爲由,組個親子旅行;再加「環保」主題還夠受歡迎呢。

推而廣之,又再例如,想推出一個計劃、一項創業,就說自己做了多少多少研究,外國/日本經己新興起來一段時間了,自己把它給帶來香港。

好像沒個原因就好怪似的。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到某處去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做這件事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學一樣東西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結識你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選擇這個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說句話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想起甚麽甚麼嗎?
可以沒甚麼原因就這樣那樣嗎?

都沒人會信吧!
我們都習慣問"pourquoi" (for what)
也習慣聽些容易接受的答案。

嗯,最近我剪了個短髮,不喝 cappuccino 喝 latte ,而且hi-fi都在播蔡琴老歌。

你總會問我爲甚麼吧?

Ok,ok。
來讓我想幾個樘而煌之的原因。


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

四字真言

那天和友人到廣州買東西。

廣州的街道不比女人街人少,貨品不比女人街便宜,但,離開了香港本土,就總有種「旅遊」的心情(那怕只是祖國的廣州 =.=)。

我們逛得樂極了,簡直不知時日過,居然一口氣逛了近六小時!!

累極了,回到酒店,二話不說即刻衝到浴室來個熱水澡!

噢!

在熱水爐的廣告招紙,寫著四個字 ---- 四個令人看到就好放鬆,好放心,甚至好窩心,看到連勞累都給消掉了一半的詞彙 ----「恆--溫--恆--壓」

「恆溫恆壓」!

I’m loving it ~

我們需要的就是這個吧!




2010年1月18日星期一

有多久才會感到厭倦呢?

對一件物件、一些事、一種食物、一個人、一些團體、一種生活、一種模式,過多久,你會對之感到厭倦,甚至想到厭棄呢?

很多事物都很美麗,很多東西你都不會捨棄,有的事情你很熱衷。

有一天,有一刻,你會對它們/他們泛起「厭」旳感覺嗎?

新出的流行曲好聼極了,你連續「煲」了一百次都不厭,還沈浸在歌詞的意境裡,把旋律哼了又哼。
但,總是有一天會膩的吧。

朋友H在五星級酒店F&B工作。
他每天都可吃一流美食:日本空運士多啤梨啦、安格斯牛扒啦、法國新鮮生蠔,世界各地佳應有盡有。
但他告訴我,早在入職半年後,就吃厭了那些初時覺得很「正」、「食極唔厭」和「食多多都得」的食物。再名貴、再香的美食,每天對著八至十小時,都給吃膩了!
你想不到,lunch他情願去「食麥記」!

朋友S眉清目秀,皮膚嫩白,穿青綠色最好看!穿淡色卻不怎麼起眼。
那天,她想買件外套,男伴竟說:「黃色吧!綠色是好看,但……新鮮感嘛!」

「新鮮感嘛」-------
人,就是這樣。
數不完的例子,聽得我都汗顏。

我們都聽過太多美麗的承諾,也曾說過為數不少動聽的話,以「此時」去保證「彼刻」。有用嗎?都兌現了嗎?

保持ever-green,是亙古的難題;時日過去,好像甚麼也會動搖。

2010年1月4日星期一

可忍而不忍之

「小不忍則亂大謀」

你同意這句名言嗎?

為人處世,如能忍辱負重,就是有涵養、胸襟寬廣和目光遠大的象徵。

好像越王勾踐忍辱負重臥薪嚐膽,得以復國;韓信忍受胯下之恥而最終成就大業。

還有很多很多其他例子,隨便都舉到三五七個。

好多人心中都有好多「大謀」:創一番事業啦、買車買樓啦、識個有錢人「帶契」下啦、娶個有樣有身材有知性美又唔洗你養埋(最好人工高過你)的老婆啦…等等等等。

不過我覺得,想要成就心中的「大謀」,不斷的「小忍」,反而弄巧成拙,令事情更糟。

在小學的時候,我聽過一個故事:

***
在一個和平美麗的鄉村,住了三個村民:阿樹、阿丁和阿山。

他們為了要達到成就和諧的氣氛,過快樂的日子,因而定了一條規則,就是:「除了是原則性的問題,其他小事一概要忍讓,總之不能開火,並最好臉露微笑。」

噢,多美好啊!

有一次,阿丁阿樹一起捕魚,阿丁不小心拿了阿樹網到的魚,阿樹本來心有不滿, 但為了省下爭坳,就笑笑口當無事發生。
阿樹不小心折斷了阿山新栽的其中一棵樹苗,阿山也為了省下爭坳,無作追究。
當然了,當阿山所養的小狗,咬傷了阿丁所養的小雞,阿丁也不會出聲。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了,村中三人都生活得很和諧,氣氛都很是融洽。

但,當三個月過去了,三人都感到越來越不對勁;心中的怨氣日漸增多,胸口都好像每天被甚麼頂住似的,甚至漸漸達到「忍無可忍」的地步!

一天,阿山在澆花時,不小心就把一滴水,給濺到阿樹的衣服上。

就因為這麼小一件事,阿樹居然大罵起來!他罵得起勁來著呢!阿山也不甘示弱,一下子就互數不是,還數都阿丁的頭上來;就這樣,連阿丁也加入罵戰了。

他們甚至要打起來!

***

其實結局也不用我多說,當然是「悲劇收場」;而且,故事教訓我們:人與人之間要多作溝通,才是達成和諧的基礎說的。

看!其實「小忍」才亂「大謀」呢!

很多時候,「不忍」,比起「忍」是更來得有智慧,對事情其實也較好。
「百忍成金」,也不是能應用於所有場合。

就如在故事中,「忍」不是辦法,要真正達致融洽的世界,是在於經常作出理性的溝通,適當程度和方法的發洩,進而令大家達到共識,令社會達到進步,令氣氛和諧、令人心開懷。

你,還會「忍一時風平浪靜」嗎?

2009年12月26日星期六

再說《十月圍城》。

劉郁白和父親愛上同一個女人,傾盡所有,以致由翩翩公子到潦倒成乞;並打算用一死,以了結心中無止境的寂寥與痛楚。

李玉堂心繫革命,把自己的家財、家人、精神、時間都放進去;最後竟決定不顧一切,連用血汗創辦和經營的家業也放做注碼,要成就革命大業。

孫中山來港前一天,人人心中都沉重到極點。

劉旭白說:「男人愛女人,有錯嗎?」
李玉堂看著劉旭白,頓時感慨萬千,他問:「值得嗎?」

劉旭白只輕輕向李玉堂反問一聲:「為了明天的事,值得嗎?」

值得嗎?很難答。

這些年,我們都走了很多路 ──── 直的、彎的、上斜的、落斜的、平路、崎嶇路、捷徑、冤枉道、寂靜的、熱鬧的 …… 很多很多很多。
得到很多,又都錯過很多。

值得嗎?很難答。

如果要再走一次,會是怎樣的另外的一些路呢?
也是會得著另一些有型與無型的東西,而又錯過其他其他一些人、事、機會吧。

都值得嗎?真的很難答。

價值觀向來就沒有對與錯,一旦討論起來又稍有差別,也很難和別人妥協。

我想說個比較敏感的話題,敏感度不比「革命」二字低,那就是「宗教」。
有人會為「宗教」傾盡所有:時間、金錢、親情、愛情、友誼、生命、甚至別人的生命。

有人會問:「都值得嗎?」

或者可先考慮,先問自己:「要怎的答案,才能不傷和氣呢?」

這是亙古的問題。


2009年12月23日星期三

First of May

剛看了《十月圍城》。

李嘉欣的出現,像是對觀眾開了個玩笑。

黎明在片中飾演「由富家公子淪落為乞丐」的劉鬱白,因與父親愛上了同一個女人,終日消沉,傾其所有,淪為乞丐。

上戰場前的一夜,為了一個承諾,沐浴更衣,重回翩翩公子身。

最後,黎明孤獨一人在孫母家的天梯前單挑上百殺手,苦苦支撐,期待以一場死亡來終結自己的痛苦。
他在戰場和一生都感到徹底寂寞,以致殺到最後,他自嘲地稱「我對決的不是殺手,是寂寞」。

我想,像我一樣,不太留意娛樂新聞的觀眾們、沒有留意上映的宣傳的觀眾們,事前都不知道片中令黎明痛苦一生的、令他感性淪落的,就是由李嘉欣去演。

為數應該不少吧!因為鏡頭由朦朧的人影,漸漸到清晰地看到李嘉欣出現在大銀幕的那一秒,戲院內都傳來一陣輕輕的鬨動:有人「嘩」一聲;有人似是「帶譏諷的」笑幾聲;大多數人(連我在內)都是用頗為驚嘆的聲音,輕輕吐出相同的四隻字:「李-嘉-欣-呀」

很難不去連想到現實吧。

曾經是「金童玉女」,如今各自各有自己的新婚生活;在戲中就飾演一個能改變了他的一生,影響了他一輩子的人。
當然了,現實中,他們之間,可能不是這麼回事吧。
劇中讓這個乞丐最終能夠重新站起來,活出骨氣,活出尊嚴,能這樣吸引黎明的一個女人,不知怎的,就是覺得 ---- 李嘉欣她雖然連一句對白也沒有,但就是很有說服力。

說到底,任何成功的電影,選角真的很重要。

選黎明和李嘉欣,就連「感情基礎」的戲都能放心的刪掉吧! 都不用多作交代。就好像,他們之間真的發生過很多事情似的。

假如,我說假如,李嘉欣的角色換了舒淇又或是Galie,那會是怎麼樣感覺呢?


2009年12月20日星期日

Google Books

Google Books – 最先令我聯想到的是版權問題。

不過,朋友P說:「Google一定是想到:真正喜歡那些書本的人,都一定會想擁有該書的hard copy,所以, Google Books 的發展,其實是有利於出版寫及書商。」

有道理,有道理。就以我自己為例。

我是名副其實的book worm ---- 有一屋的書 ---- 都是我的摯愛!拿著書本的感覺,和在螢光幕上看書,是截然不同的。應該還有為數不少的人,鍾愛拿著書翻書的感覺,得這才是在看書。

就好像拿紙筆寫作,與在鍵盤打字是不同的;
又好似買票到戲院看戲,和租碟看,真有天壤之別。

再看Google Books,其實很多書,都沒有「完整檢視」的;那些「有限預覽」看得我都心癢癢的,想按個鍵就到Amazon把書買來!

所以嘛,所謂「Google 已經與作者和出版者達成突破性協議」,to a certain extent ,都是招萊的一個方法吧!

不過,哪管它招萊不招萊,任何創意與創業,只要有自己的理念,本著令世界成為better world 的心、令人類進步的目標、令生活更添色彩更添熾熱的那團火,都一定是好的。

Google 技術長暨共同創辦人表示:「Google 的任務是要匯整全球資訊,並徹底擺脫地理位置的限制,讓大家能隨處取得、運用。今日我們與作者、出版者以及圖書館攜手合作,朝這個目標邁進了一大步。雖然 這個和解協議帶給我們雙贏的局面,但是最大的贏家其實是讀者,分散世界各地的書本知識現在近在咫尺,垂手可得。」

很偉大啊!

I love Google !!!!!!!!